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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事会
董事会专门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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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会专门委员会
 
 
薪酬委员会

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薪酬委员会,由薛有志、王小军、董云庆三位董事组成。薛有志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。

薪酬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负责。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酬委员会的办事机构。

根据境内外上市监管规定,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为:制定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,提议薪酬计划;对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考评;制定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薪酬待遇(包括非金钱利益、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等),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。

 
 
 
 
审计委员会

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,由程法光、王显政、王小军、薛有志、董云庆五位董事组成。程法光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。

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负责,董事会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。

根据境内外上市监管规定,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: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;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;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;审查公司的内部监控制度;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。

 
 
 
 
战略与发展委员会

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,由李位民、王信、张宝才、薛有志四位董事组成。李位民先生担任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。

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负责,公司计划发展部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。

根据境内外上市监管规定,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:

1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;

 
 
 
 
提名委员会

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,由王小军、李位民、程法光三位董事组成。王小军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。

提名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负责,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提名委员会的办事机构。

根据境内外上市监管规定,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:

1、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、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,就董事会的架构、人数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;

2、研究董事、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,并提出建议;

3、广泛搜寻适合担任公司董事、经理人员的人选,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;

4、对董事、经理人员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,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;

5、对董事、经理人员的委任、继任计划等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;

6、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;

7、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