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委员会,由朱利民、蔡昌、潘昭国三位董事组成。朱利民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。
薪酬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负责。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酬委员会的办事机构。
根据境内外上市监管规定,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为:
1.制定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,提议薪酬方案;
2.对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;
3.审查公司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;
4.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。